本报讯(记者张锦文)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能源产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能源产业紧紧抓住市场机遇,切实提高煤炭供给质量,推动煤电协调发展,助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市生产原煤2958万吨、增长14.8%,实现煤炭企业总产值350.96亿元、增长54.4%;能源投资150亿元、增长20%,发电量250.79亿千瓦时、增长2.9%,为全市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我市有序推进煤矿整治重组和升级改造,持续深化煤炭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洗选储煤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28件。全市关闭取缔洗煤厂14个、储煤场554个,保留煤矿116个;健全完善电煤保供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加强购煤存煤力度,严控煤炭无序外流,推动煤电产业实现恢复性增长,供应电煤822万吨、保障发电148亿千瓦时。
同时,我市加快新能源发展步伐,394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部核准、部分开工,6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39.7万千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项目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