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羞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职场情绪,化解“请假羞耻”需重塑单位文化和用人理念,推动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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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勇海
近日,有媒体报道,2024年底一项调查显示,与往年相比,劳动者放弃休年假的比例显著增加。记者调查发现,职业发展压力、工作繁忙、“请假羞耻”等,是劳动者放弃休年假的主要原因。在用人单位允许职工正当休年假的情况下,建立在劳动者出于内心的真实意愿基础上,一些职工出于奉献或多挣工资等考虑,主动放弃这项劳动权利,可以理解的。若因“请假羞耻”导致劳动者放弃休年假,这就有些难以接受。
职场一直都有“请假堪比借钱”“休假在心口难开”“领导不休我不休”等调侃。特别是在加班文化盛行的单位,职工不仅心存顾虑,“休不休假”甚至成为衡量职工职业态度的标尺,无形中增加了职工休假的耻感。2023年,某媒体在社交平台发起一项有关“你有请假羞耻吗”的投票,参与投票的4万人中有1.8万人选择“有,一请假就焦虑”。可见“请假羞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职场情绪。而化解“请假羞耻”需重塑单位文化和用人理念,推动和谐劳动关系。
提高法治意识。早在20多年前,带薪休假就被写进我国劳动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的年休假天数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见,带薪年休假是法律明确赋予职工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理由影响甚至剥夺职工的这一合法权益。让职工产生“请假羞耻”,就是一种影响甚至是变相剥夺,背离相关法律法规的倡导,亟需纠正。
树立科学用人观。“一张一弛,文武之道”,职工得不到充分休息,导致出错率增加、注意力降低、工作效率下降。确保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可缓解工作压力、提升工作热情和效率,尤其是,可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身心健康伤害。信奉推崇“出勤主义”,只会产生“低效内耗”。因此,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应更人性化、科学化。
革新请假制度。不少劳动者向单位请假,需询问人事部门,需找同事交接工作,还需领导签字,超过一定天数的假期,要找单位更上一级的领导,请了假还需要销假,十分繁琐。“打工人”对请假要履行的手续太越多,涉及的层次太多,心理负担就会越来越重,担心请假给同事增加工作量、给领导添麻烦。化解“请假羞耻”应简化请假流程、降低审批标准、减少重复操作。
“好员工心态”可以有,但更应树立权利意识,休假并不需要配得上的劳动牺牲,请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要勇于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请假诉求,一味靠隐忍“连轴转”工作,久而久之,工作就会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总之,从用人单位到职工,都要树立“有假大胆休”的理念,并形成一种自然而然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