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源节约等多个维度细化规范,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资源约束趋紧的当下,厉行节约不仅是一句口号,更需要全社会以“立行节约”的行动力,将理念转化为实践。而党政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更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全民树立标杆。
党政机关“立行节约”,首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一方面,应破除“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耗材等开支标准;严控会议规模,避免“文山会海”带来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将节约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铺张浪费行为严肃追责,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通过刚性约束,让节约成为公务活动的硬性要求,力戒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
党政机关“立行节约”,重在践行绿色办公理念。党政机关应从细微处入手,带头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如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推行“拼车”出行、鼓励新能源车替代燃油车;食堂实行“按需供餐”“小份菜”制度,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此外,还可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行政效能,通过搭建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群众跑腿次数、降低行政成本,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党政机关“立行节约”,贵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做社会新风尚的倡导者,以身作则将勤俭节约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如在公务接待中,严格遵循务实节俭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在基层调研时,轻车简从,减少不必要的陪同;在社会活动中,主动宣传节约理念,带动群众参与“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引导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尚。
唯有以制度为基、以行动为要、以示范为责,才能将节约理念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