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记者直击麒麟区停车乱象——整治私占泊位 守护公共资源
信息来源:曲靖日报 发布日期:2026-05-18

本报记者陈泓洁 通讯员潘可欣 文/图

清理公共停车泊位上的杂物。


开车出门办事、逛街,远远看到路边设有公共停车泊位,满心欢喜驾车前往,却被各类杂物、锁具阻拦而无法泊车——这样的闹心事,不少曲靖市民都曾遭遇过。

公共停车泊位本是服务全体市民的城市公共资源,在相关部门的常态化管控下,如今麒麟区城区主次干道、核心商圈,停车秩序已然规范有序;可在部分背街小巷、城中村,私自霸占公共停车泊位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公共停车泊位沦为个别商户、居民的“店前专属位”“私人自留地”,这不仅增加了市民的停车难度,也激化了群众因停车产生的矛盾。近日,记者深入麒麟区实地走访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乱象,倾听市民诉求,并就此专访相关部门负责人。

■法律明确:私占公共停车泊位属违法行为

部分商户、居民认为,在门前摆放杂物或加装锁具占用车位,只是小事,实则此类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属于道路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擅自摆放水桶、锥桶等杂物,私自安装三角铁架、地锁等障碍物圈占公共停车泊位,均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依据曲靖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相关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严禁将公共停车资源私有化,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此类行为看似谋取一己之便,实则危害显著:不仅加剧了城区公共停车资源供需矛盾,导致有停车需求的市民“有位不能停、无处可停车”,更破坏了城市市容环境与交通秩序,极易引发车主与商户、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背离了文明城市建设初衷。

■记者走访发现:主路秩序井然,部分街巷仍存乱象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在麒麟区城区主干道、核心商圈等重点管控区域,因日常执法巡查到位,私占公共车位现象极少发生,停车秩序整体规范。而在交通路、安康巷等背街路段,以及南城门社区九组等城中村区域,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城市停车管理的薄弱环节。

在交通路沿线,沿街小商铺、汽修店、便利店集中,不少商家直接将塑料水桶、铁皮桶等杂物摆放在门前公共停车泊位内,强行占据车位空间,明确禁止外来车辆停靠。部分商家还用桶具一字排开,将多个相邻公共停车泊位圈定为自家专属区域,即便店铺无客流、车位长期空置,也不允许其他车辆驶入。现场多名车主途经此处,望着被杂物霸占的公共停车泊位只能无奈驶离,辗转多处寻找停车位置。

在安康巷内,多家沿街商户私自加装三角铁架,将公共停车泊位牢牢锁死,硬质铁架直立于车位中央,即使车位闲置,社会车辆也无法正常停靠。本就狭窄的巷道空间,被违规设置的铁架分割占用,不仅停车困难,日常通行也受到明显影响。

在南城门社区九组,沿街商户纷纷在门前公共停车泊位上堆放纸箱、木板、破旧桌椅、闲置工具等杂物,以此封堵车位、霸占公共资源。不少商户秉持“门前车位归自家”的错误观念,长期违规圈占,致使规整的公共停车泊位杂乱不堪,完全丧失停车功能,外来车辆驶入村内,往往绕行多圈也难以找到可用的车位。

责任编辑:冯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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