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维持尹锡悦涉嫌妨碍逮捕案二审判决
作者:张粲,孙一然
信息来源:新华社CNML稿件
发布日期:2026-07-09
新华社首尔7月9日电(记者张粲 孙一然)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9日针对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涉嫌妨碍逮捕案作出裁定,维持二审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尹锡悦方面就该判决表示,尊重韩国最高法院判决,但对此深感遗憾。
这是韩国“12·3”紧急戒严事件后,韩国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锡悦相关案件作出裁定。由于终审程序不要求被告必须出庭,尹锡悦当天未出席。
韩国最高法院在判决文中说,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对尹锡悦启动调查合法,认可公调处对尹锡悦涉嫌内乱罪拥有侦查权。原审判决不存在错误。
尹锡悦涉嫌于2025年1月动员总统警卫处人员阻挠公调处执行逮捕令。他还涉嫌在宣布戒严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害9名未到场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此外,他被控在戒严解除后伪造戒严文件,并在事后将其销毁。
2025年12月26日,韩国负责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特检组曾以涉嫌妨碍逮捕等罪名提请法庭判处尹锡悦10年有期徒刑。今年1月16日,一审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5年,尹锡悦方面和特检组随后就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和抗诉。4月6日,特检组宣布提请二审法庭判处尹锡悦10年有期徒刑。4月29日,首尔高等法院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7年。尹锡悦方面和特检组均不服二审判决结果,向最高法院分别提起上诉和抗诉。
尹锡悦目前身陷8起刑事诉讼,本案是其涉嫌内乱相关案件的其中之一。“12·3”紧急戒严相关案件中,最核心的尹锡悦涉内乱头目案目前仍在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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