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给旧款,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日期: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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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以旧换新、减免车辆购置税、发放购车补贴等政策组合拳带动下,有效激活消费潜力,国内新能源汽车交易市场热度高涨。我国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车载功能不断丰富,智能座舱、自动泊车、场景化配套配置日益完善,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然而,部分汽车经销商利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专业知识不足等,曲解消费者订购意向、擅自变更交易标的等销售乱象时有发生。当消费者满心欢喜购入“新款”汽车,到手使用后却发现是旧款,承诺的相关功能亦沦为泡影,该如何应对?

漫画:穆依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购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销售行为存在欺诈,判令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汽车消费市场乱象、构建和谐守信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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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程惠炳、陈可伊
编辑:陈遥
审核:路双英
责任编辑:张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