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拒不接受处罚?曲靖这 7 人被 "公开点名"
信息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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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7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拒不按规定接受处罚,无法履行告知义务,公安机关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地址: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0874—8887122

特此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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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吴琴巧

编审:张之译



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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