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
(一)网络“套路贷”相关问题线索。借助网络APP、社交群组、短视频、网络中介等线上渠道,以低门槛放款、快速审批为噱头,设置虚假借贷条款,通过虚增借款金额、伪造资金流水、随意认定违约等手段恶意垒高债务,借机侵占群众财产的各类违法问题。
(二)无资质经营性非法放贷线索。未取得相应放贷经营资质,违规对外开展经营性放贷业务;套取信贷资金转手高利出借;巧立名目收取中介费、服务费、履约金、逾期费等各类附加费用,恶意抬高实际借贷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软暴力催收问题线索。在债务催收过程中,频繁拨打电话、发送骚扰信息,骚扰借款人及其亲友;曝光个人信息、恶意诋毁施压;上门纠缠滋扰、言语恐吓威胁,以软暴力手段逼迫还款的相关问题。
(四)内外勾结及包庇纵容问题线索。银行业、地方金融领域从业人员与不法放贷主体相互勾连,为非法放贷活动提供便利;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包庇纵容、通风报信,充当利益“保护伞”的相关问题。
(五)保险领域有组织保险诈骗,“代理退保”黑产、人伤理赔黄牛、强制搭售保险产品、黑恶势力控制保险中介机构等问题。
三、线索反映渠道
⭐
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线索材料: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二)曲靖金融监管分局举报电话:0874-3318909,电子邮箱:xssj202609@163.com。
四、举报须知
⭐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事主体、事件时间、具体事实,有聊天截图、合同、转账记录等佐证材料可一并提供,便于核查处置。鼓励实名反映,我们将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切实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
(二)收到线索后,将分类甄别研判,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依规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等有关机关办理。
(三)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对恶意虚假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